公安局智能武器柜生产厂家

  公安局智能武器柜(枪柜弹药柜)技术要求:

  武器柜技术参数:

  (一)#规格尺寸:高 1800mm 宽 1000 深 500mm,±50mm。智能武器柜共有以下 6种型号,需求分别为:

  1、智能短枪柜:高 1800 宽 1000 厚 500mm,存放 60 支短枪。

  2、智能长枪柜:高 1800 宽 1000 厚 500mm,存放 20 支长枪(长度≤80cm)。

  3、智能长短枪综合柜:高 1800 宽 1000 厚 500mm,存放 30 支短枪,10 支长枪(长度≤80cm)。

  4、智能狙击柜:高 1800 宽 1000 厚 500mm,存放 5 支狙击枪,连同枪盒一起存放。

  5、智能隔板柜:高 1800 宽 1000 厚 500mm,设 3 层可活动隔板。

  6、智能弹柜:高 1800 宽 1000 厚 500mm,12 个自动计数抽屉。

  7、存放的枪支、枪盒都需要实现在位检测功能。

  (二)武器柜柜体颜色:灰色。

  (三)#材料:柜体采用低碳合金钢板,门板料厚≥10mm,柜体料厚≥6mm,防破坏等级达到 I 级以上。符合公安部《GA1051-2013》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标准 5.3。

  (四)#智能电子枪锁为锌合金枪锁。锁扣方式为锁扳机方式。电子枪锁要求符合公安部颁布的《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GA1051-2013) 行业标准中关于电子枪锁的要求。

  (五)#锁具必须使用电机驱动,在额定电压下,锁具启闭瞬间冲击电流应小于或等于 5A;锁具持续通电电流应小于或等于 500mA。电控枪锁连续通电 7s 不应损坏。电控枪锁外壳温度≤65℃。

  (六)通电状态下枪锁自动打开和关闭,无需人工对枪锁操作。

  (七)#枪锁耐久性要求:枪锁在正常条件下,连续正常启闭 11 万次后仍能正常工作。

  (八)枪锁工作温度:﹢55℃至-10℃,持续时间 2h,应能正常工作。

  (九)电子抽屉采用模块化制造,正面装有 4 位 LED 显示模块,显示子弹数量。

  (十)#紧急情况下,应能授权指令一次性开启所有电子抽屉。

  (十一)#每个抽屉具有独立的电子和机械双重开启方式。

  (十二)#承载不大于 20.0kg 的均布载荷,子弹抽屉应能正常启闭。

  (十三)抽屉供电电压不得高于 12V,保证用电安全。

  (十四)#控制系统:12 寸触摸电容屏,分辨率达到 1024*768,集成指纹识别、人脸识别、摄像头、酒精检测模块。

  (十五)#智能枪弹柜控制器配置加密模块,模块符合国密标准 GM/T0028-2014《密码模块安全技术要求》安全等级一级的相关要求。

  (十六)#系统指纹仪指标要求:指纹识别错误率为 0.001%时,错误拒绝率应小于或等于 1%。

  (十七)校时要求:未联网运行的智能柜应具备手动校时功能。

  (十八)#主动交互提示功能:当内置摄像头监视区域内出现人脸时,可将该人脸图像和已注册的人脸图像进行自动比对,比对通过后应主动以文字或语音两种形式给出身份信息和交互提示。

  (十九)酒精检测功能:智能柜内置酒精检测模块,并在触摸式液晶显示屏上给出酒精检测的相关提示信息。将酒精检测浓度阈值设置为 10mg/(100ml)后,当智能柜内置酒精检测模块探测到的酒精浓度超过 10mg/(100ml)后,应由枪支/弹药领取界面自动返回至主界面。

  (二十)#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符合《GB/T28181-2016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中的相关规定。

  (二十一)#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符合《GB 35114-2017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中的相关规定。

  (二十二)电源线上配有电漏电保护器,保证设备用电安全。

  (二十三)#信息记录要求:应能自动记录智能柜的正常操作信息;应能自动记录智能柜的报警信息;所有的记录的运行信息应能通过数据接口(USB 接口、网络接口等)下载,数据下载应有下载指针标志和下载权限限制,智能柜上应能存储 100000 条操作信息及报警信息。

  (二十四)报警信息统计功能:可通过客户端软件对各种报警信息进行统计,并以柱状图、饼状图形式显示统计结果。

  (二十五)#智能枪弹柜柜门采用双开门、内铰链,柜门关闭时,单扇门体上、下部及门结合面的活动门栓总和≥5 个,活动门栓直径应≥25mm,有效伸出长度≥25mm。

  (二十六)智能枪弹柜可与“全国枪支管理信息系统 3.0”联网运行,并将指定信息(报警信息、开柜信息)上传“全国枪支管理信息系统 3.0”。

  (二十七)应能对智能枪弹柜进行组织管理,角色管理,人员管理,枪弹柜设置, 枪弹柜升级,摄像机管理,枪支保养的申请和审批,报警处理,枪支弹药领用申请和审批,枪支弹药归还申请和审批,枪支弹药出入库管理,枪支弹药寄存管理,枪支弹药报废管理,枪支弹药调拨管理,日志查询。

  (二十八)可建立多级组织机构,并由各级系统管理员分别建立。各级机构信息能以分级的形式进行清晰展现,各级系统管理员可查看自己本级及以下所有组织机构信息,但不能查看上级组织机构信息。

  (二十九)列表显示所有角色和角色所具有的权限信息,角色和权限信息可以自行添加修改,系统默认 “取枪员”、“枪管员”和“审批员”三种角色。

  (三十)各级系统管理员及枪柜管理员可以根据自己级别的组织机构,录入本级机构中警员信息并设定警员权限或角色,录入信息包括以下几项:登录名、角色、警号、姓名、持枪证号、职位、手机号等。

  (三十一)枪弹柜与系统数据库间数据同步日志。枪弹柜或系统异常造成未能及时同步时日志的情况下,系统恢复正常后枪弹柜上的未上报日志应能立即上报到系统平台。

  (三十二)取枪原因分为:普通出警、刑事案件、枪支保养、紧急取枪,其中普通出警为取枪原因的默认项。

  (三十三)#用枪时间:普通出警默认为 8 小时、刑事案件默认为 24 小时、枪支保

  养时间为 4 小时、紧急取枪默认时间为 24 小时,用枪时间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输入实际需要时间。

  (三十四)#智能枪弹管理系统具有数据加密功能,且通过国家密码局相关认证。

  (三十五)枪支保养:管理员提交枪支保养申请,领导审批后,管理员可进行枪支保养程序,参与保养民警在枪柜上输入验证信息,打开柜门,进行枪支保养。

  (三十六)能实现取枪审批和提醒、还枪延时提醒、还枪延时上报、枪弹损耗上报、枪柜异常报警等各类型短信功能。能自定义短信内容和短信类型,以及汇报对象。

  (三十七)平台视频联动功能:当通过平台软件查看取枪/还枪日志时,可同时查看智能柜摄像头采集的取枪/还枪操作视频录像以及与智能柜绑定的环境摄像机采集的环境监控录像;

  (三十八)报警处理,领导可在平台上对报警进行处理。可查看报警时的图片信息。

  (三十九)为便于连接,实现跨网连接,智能枪弹柜设置服务器地址后,应能主动连接服务器。管理员通过本模块将智能枪弹柜分配给不同的单位。

  (四十)#需与单位现有枪支弹药管理平台(全国枪支管理信息系统 3.0 版)实现无缝对接,上传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取\还枪记录、枪支\弹药数量、报警信息。

  (四十一)#柜内配置备用电源锂电池和市电监测模块,在市电断电时,可即时自动转换备用电源供电,并通过网络报警提示。备用锂电池 12V10Ah,应能支持系统在市电断开情况下工作不低于 8 小时。

  (四十二)可在平台上对枪支、抽屉的类型和编号进行设置。

  (四十三)可在平台上对枪弹柜进行升级,并可对升级文件进行管理。

  (四十四)#可加入网络摄像机,支持海康等品牌网络摄像机,可查看智能枪弹柜实时视频和网络摄像机实时视频。

  (四十五)厂家提供的武器柜必须符合《GA1051-2013 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标准。

  (四十六)质保期为 5 年。